十字架下的人生三大點
August 29th, 2009
賴建鵬 | |
十字架至少涵蓋了人生的三大點: 第一是交叉點。愛與公義相互交叉,如果沒有十字架,我們看不見神的大愛;神因愛我們而讓祂的獨生兒子為我們釘十字架,那是無比的愛。在十字架上,我們看到公義;罪的工價乃是死亡,耶穌基督是無罪的,代替我們一班有罪的人,成全了神對人的要求 - 公義。(罪的定義是人達不到神所要求的標準,虧欠神的榮耀。) 第二是決志點。在十字架的左右兩邊有兩個強盜,右邊那個決志了,信了耶穌基督。因耶穌說過,凡信我的便必得救。耶穌並沒有強迫任何人信祂,乃是要人自己願意去接受祂。左邊的強盜也決志不信祂。兩個強盜代表了世上的兩種人,一信一不信。 第三是轉捩點。生命因著十字架的緣故,我們明白過來了;那是一種生命改變,是我們人生的轉捩點。從黑暗轉至光明,從捆綁至釋放,從永死至永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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