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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樂與敬拜

August 30th, 2010

聖樂與敬拜

李長華

音樂在崇拜中佔有重要地位。聖經一直注重詩歌,從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唱的“井歌”(《民》21:17)到《詩篇》,都是可唱的讚美詩。

舊約時期,音樂事工是由專業人士負責的。兩約之間,崇拜包括了四個主要內容:讀律法書,教導,歌唱,禱告。新約時代,保羅明確勸勉初期教會“當用詩章、頌詞、靈歌,彼此對說,口唱心和地讚美主”(《弗》5:19)。

耶穌在世時,聖經沒有很多唱詩的記載。但是當耶穌和門徒的“最後晚餐”結束的時候,聖經說:“他們唱了詩,就出來往橄欖山去。”(《太》26:30)

崇拜音樂的風格和內容,常常反映時代的文化、習慣和世界觀,所以不斷變化。現根據林慈信牧師的總結(註1),將崇拜聖詩和教會詩歌的發展簡述於下:

一、中世紀

中世紀時,有人將當時流傳的聖詩彙集成冊,稱為安博羅西清唱曲(Ambrosian Chant),以及格里高里清唱曲(Gregorian Chant)。這些清唱聖歌的曲調一般比較沉靜單一,現代人會認為太古板。但是吟唱起來能使人專注於從內心頌讚神,與神有靈交。它們流傳至今,成為崇拜音樂歷史的一部分,對其後的許多音樂大師,有很深的影響。

二、宗教改革

16世紀宗教改革以後,引發了教會音樂的發展。

馬丁‧路德(Martin Luther, 1483-1546)寫了一些聖詩,其中一首《堅固堡壘》(A Mighty Fortress is Our God,《見生命聖詩》第50首),激勵信徒與撒但打屬靈爭戰,並靠主得勝。

巴赫(J. S. Bach, 1685-1750),這位有名的古典音樂家,近代音樂之父,是非常虔誠的基督徒。他的信仰深受馬丁路德的神學影響,在教會以音樂事奉多年,常在作品原稿的開頭寫上“J. J.”(意為耶穌幫助我),樂章結束處則註明“S. D. G.”(Soli Deo Gloria,意為唯獨歸榮耀於神)。他一生寫了許多清唱劇(Cantatas),聖樂曲(Oratorios),和頌讚聖詩(Anthems)。

和他同時代的韓德爾(Handel, 1685-1759),深感於神的榮耀、莊嚴和權能,在短短的三個星期內,寫出了有名的彌賽亞神曲(The Messiah)。他聲稱寫的時候,真是深受聖靈感動。這部大合唱每次演出,都感動無數聽眾,甚至英皇喬治也在演奏會上情不自禁地肅然起立。

這些音樂大師,以虔誠崇敬的心,認識到神是創造者,配得我們敬拜。所以他們用音樂對神作出回應。他們的作品完全是為榮耀神,奠定了“以神為中心”的崇拜聖樂基礎。

三、清教徒

16至17世紀清教徒運動(Puritan Movement, 1558-1660)時期,清教徒認為當時英國教會的崇拜及事工,包含太多傳統、儀式等人為的東西,應予改革。清教徒主張吟唱《詩篇》,他們把《詩篇》加上韻律節拍,在教會崇拜中使用。

瓦茲(Isaac Watts, 1674-1748)是清教徒聖詩的大師,被稱為“聖詩之父”。他寫了許多取材於《詩篇》的聖詩,如《主治萬方》(《詩篇》72篇,見《生命聖詩》第16首),《普世歡騰》(《詩篇》98篇,見《生命聖詩》第89首)等。他也有許多詩歌引導我們把心思集中在基督的十字架,如《奇妙十架》(見《生命聖詩》第122首),《主在十架》(見《生命聖詩》第119首)等。

四、大復興

18世紀約翰‧衛斯理(John Wesley, 1703-1791),在英國和美國領導了靈性大復興。他的兄弟查理‧衛斯理(Charles Wesley, 1707-1788),則寫了不少激勵信徒敬拜景仰神的聖詩,例如《神聖的愛》(見《生命聖詩》第44首),《奇異的愛》(見《生命聖詩》第178首)等。

同時期,出現了許多優秀的聖樂作者和深邃的聖詩,如古柏(William Cowper, 1731-1800)的《寶血活泉》(見《生命聖詩》第173首),牛頓(John Newton, 1725-1807)的《奇異恩典》,海柏(Reginald Heber, 1783-1826)的《聖哉三一》(見《生命聖詩》第5首),瓦弗德(William Walford, 1772-1850)的《禱告良辰》(見《生命聖詩》第427首),托普雷(Augustus Toplady, 1740-1778)的《萬古磐石》(見《生命聖詩》第190首)等等。教會音樂的蓬勃發揚,和信仰的復興緊密相聯,是靈性復興的產物。

喜愛現代音樂的信徒,不一定欣賞上述等人聖詩的曲調,但我們一定不能忘記,這些作者的詩詞中,所蘊含的以神為中心的豐富內容。我們應當把“以神為中心的崇拜”的傳統,留給我們的子孫。這是聖靈賜給普世教會的寶貴禮物。

五、19世紀福音詩歌

19世紀美國的一些詩歌作者,如盲人女作家克羅斯比(Fanny Crosby, 1820-1915),桑基(Ira Sankey, 1840-1928)等,寫了大量福音詩歌。例如Crosby的《有福的確據》(見《生命聖詩》第414首),Sankey的《主是磐石》(見《生命聖詩》第289首),韓基(Arabella Hankey, 1834-1911)的《喜傳福音》(見《生命聖詩》第263首),摩爾(Joseph Mohr, 1792-1848)的《平安夜》(見《生命聖詩》第93首),斯克里文(Joseph Scriven, 1819-1886)的《耶穌恩友》(見《生命聖詩》第433首)。這些詩歌著重個人與基督的關係,屬於靈修、鼓勵和傳福音的性質。曲調則多採自美國建國期間的民歌和內戰前後的歌曲。

19世紀許多年輕信徒,回應慕迪(D. L. Moody)和莫特(John Mott)的呼籲,獻身傳福音,紛紛到東方作宣教士。於是把這些福音詩歌也帶到亞洲、非洲和南美。中國基督徒對這些詩歌甚為喜愛,得到靈性上的滋潤和激勵,所以這些詩歌在中國教會保存了下來。20世紀30年代,國內出版了《普天頌讚》,即收集了大量這類優美的傳統詩歌。

同時期,國內一些教會、福音團体和傳道人,也編印了一些詩歌集,例如《聖徒心聲》、《聖徒詩歌》、《靈糧短歌》、《復興詩歌》、《伯特利詩歌》、《頌主詩集》、《基督徒詩歌》、《晨星詩歌》、《詩歌》等等。

這些詩歌本中,有許多是中國傳道人和信徒自己創作的新歌,但仍然受到19世紀福音詩歌的很大影響,以享受與神的靈交、團契為主。

20世紀中期,香港教會和團契,也把福音詩歌收集成《青年聖歌》專集,使用至今。

19世紀的福音詩歌,絕大多數歌詞是指向基督徒,而非像中古時期崇拜聖詩那樣,專注於敬拜神。例如《在花園裡》(見《青年聖歌綜合第一冊》第73首),述說信徒與主耶穌交通的個人寶貴經驗,因此不是一首敬拜用的詩歌。但是這些福音詩歌對信徒靈命的提升,促進傳福音的熱忱,以及對教會的造就所起的作用,是十分巨大的。

除此之外,這個時期也有一些單純歌頌、讚美神的聖詩,如包博(Carl Boberg, 1859-1940)的《你真偉大》(見《生命聖詩》第12首),從述說神創造的精博廣大,到回顧救主在十字架上成就的赦罪救恩,進而瞻望主再來的榮耀,作者自內心發出了“你真偉大”的歡呼。配合瑞典民歌的旋律,唱起來真會讓我們不由自主地跪下,向偉大的神“謙恭地崇拜、敬奉”。

六、現代詩歌

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,非洲黑人的爵士樂(Jazz)在美國廣為流行,後來在演奏中加上一些搖擺的舞蹈姿勢,發展成為“搖滾樂”。到了20世紀60、70年代,美國反文化運動嬉皮士興起,搖滾音樂吸引並籠罩著年輕的一代。

西方教會也順應這潮流,用搖滾樂的輕快曲調譜寫教會歌曲,配上屬靈字眼,稱為“福音搖滾樂”。有人為了避免“搖滾”這名稱,就稱之“福音流行音樂”。加上靈恩派教會倡導“讚美短歌”,於是現代流行的這些詩歌,逐漸在教會和團契中流行起來。

由於這些現代詩歌節奏快,歌詞簡單,容易上口,所以很受年輕信徒喜愛。許多教會為了迎合會眾的胃口,為了吸引青年參加崇拜,就少唱、甚至不唱傳統聖詩,而用現代讚美短歌來取代。

這種風氣很快傳到東南亞各地教會,許多華人作曲家和出版商不斷推出新的詩歌,於是傳統聖詩逐漸被擱置,被淡忘(註2)。許多年輕或者新信主的基督徒,甚至從未聽說教會歷史上還有那麼多深邃優美的聖詩。這實在十分遺憾並令人擔憂!

七、當代中國

20世紀80年代,中國教會有了蓬勃的發展。無數家庭教會像從地平線突然冒出,遍及全國城鄉各地。這實在是聖靈的工作。配合這個大的復興,聖靈也感動一些像呂小敏姊妹那樣的肢体,寫出、唱出自己心靈與神交通的心聲,大量的屬靈短歌因此在教會中詠唱。

我在河南的時候,一位弟兄告訴我,像小敏那樣能歌會編的歌手,在家庭教會裡比比皆是。這說明神要在這個時代,作祂奇妙的工,興起更多的器皿來,為神國的擴展擺上。

不過這些短歌,多半仍然屬於福音詩歌的範疇,著重信徒和神靈交的感受,以及對神的愛慕。在表達正確而有力的真理方面,還遠不能和那些歷世傳唱的傳統聖樂媲美。因此我們仍然需要鼓勵國內的弟兄姊妹,不要捨棄歷代所積累的寶貴財富。

聖樂指揮家唐真姊妹說得好:“對我來說,沒有人帶領這一代年輕人在敬拜中頌唱《先賢之信》這樣的聖詩,是很痛心的(筆者註:此詩收集在《生命聖詩》221首,19世紀Frederick Faber所作)。我理解年輕人需要‘他們的’音樂,但為什麼許多教會幾乎徹底拋棄‘傳統’聖詩,或只是象徵性地在成人主日崇拜,用上一兩首‘點綴’一下?歸根到底,我們敬拜時,神是我們的唯一聽眾。如果我們只是根據我們的喜好來選擇音樂,那麼我們的敬拜就成了取悅自己,而非討神的喜悅。”(註3)

我完全理解這位指揮家的憂慮。年輕一代在現代音樂的環境裡長大,自然更習慣於那樣的音樂。可是教會的牧長等帶領者,有責任保持教會優良的傳統。

現代崇拜詩歌中,也有不少很好的作品。特別是近來,有更多以聖經經文譜寫的讚美詩,以讚美敬拜神為中心,有些詩歌對醫治破碎心靈很有效。上個世紀50年代葛培理佈道大會所唱的一些“當代詩歌”,在傳福音的事工中就起了震撼的作用。

小敏的詩歌一在家庭教會傳唱,立時抓住了弟兄姊妹的心,掀動了愛主、追求主的熱忱,這明顯是聖靈的工作。不過也有一些現代崇拜詩歌,歌詞內容過於膚淺,有些短詩只是簡單重覆一兩句話,以製造一種情緒上的振奮狂熱,或一種“靈裡的高潮”,把情緒置於真理之上。

保羅教導我們,“要用靈歌唱,也要用悟性歌唱”(《林前》14:15)。用悟性就是要我們明白所唱詩歌的內涵,那麼詩歌的歌詞,就應當符合聖經,扎實而正確。有些詩歌時常把“我”或者“我的崇拜”當作中心,力圖表現自我,這就挪移了神為中心的地位(註1)。

有些現代詩歌所用的字眼和曲調,太像世俗的流行曲。有的詩歌用一種很輕浮的曲調來表達神的聖潔,把神的莊嚴和神聖性扭曲了。像這樣的詩歌,我們不應當採用。唐佑之牧師強調,崇拜既為敬拜神,應以神為中心,詩歌音樂應當讓我們享受神的同在,而不是享受人情緒的感受和滿足(註4)。

一位第一次來到教會參加崇拜的朋友說,他最喜歡也最得益處的,是教會裡的唱詩,給人一種安穩寧靜的感覺,使心靈得到舒解,和社會上或者電視、廣播裡那些嘈雜喧鬧的歌相比,宛如兩個不同的世界──據我所知,不少人就是由於想聽寧靜優美的音樂唱詩,開始來教會的。

讓我們用聖詩去影響世界,而不要一味遷就、追隨世界的潮流,讓世界改造教會!

註:

1. 林慈信,《崇拜音樂──傳統或現代?》,《21世紀基督徒裝備100課》,2005年8月,614-622頁。
2. 王永信,《教會音樂今昔談》,《大使命雙月刊》53期,2004年12月,1-3頁。
3. 唐真,《聖詩與現代短歌不同》,同上,63頁。
4. 唐佑之,《論今代教會音樂》,同上,4-6頁。

其它參考文獻:
1. 李建安,《從“敬拜讚美”看後現代主義對教會的影響》,《大使命雙月刊》53期,2004年12月,8頁。
2. 王露茜,《談敬拜與教會音樂教育》,同上,11頁。
3. 謝林芳蘭,《聖樂飄飄處處聞──論會眾的唱詩》,同上,14頁。
4. 賴建鵬,《敬拜的真諦》,《生命季刊》22期,2002年6月,11頁。
5. 陳慕川,《也談今日的教會音樂》,同上,14頁。
6. 楊鍾祿,《唱詩,讚美與敬拜》,《金燈檯》2002年11月號,4頁。

作者現住馬里蘭州,在教會負責音樂崇拜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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