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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種「死」

February 14th, 2012

種「死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賴建鵬

 

因為基督從死裏復活,所以我們知道罪、死與撒但都已徹底地失敗了。又因基督從死裏復活,我們曉得死後還有生命,若我們是屬祂的人,我們就不必畏懼死亡和地獄。“耶穌說:‘復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。信我的人雖然死了,也必復活。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。’”(約翰福音11:25-26)

死有三種。一種是靈性上的死。

神創造人後,人選擇惡而成為墮落的罪人,人從此無法與神有溝通,成為「死」的人。當神創造了一切之後,吩咐他說:「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,你可以隨意喫,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你不可喫,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。」但是亞當夏娃就是要反叛,人接受了撒旦之試探,以為要與神一樣有智慧,要與神同等,所以人就喫了禁果。當他們吃的時候,死便立刻臨到他們身上。

所以亞當犯罪後,他便躲在樹後,神來到尋找,問:「亞當,你在那裡?」神並非不知道他在那裡,因為神是無所不知的,但人因為犯罪所以躲避神。

 

我們是亞當夏娃的子孫,有原罪,所以每個人來到這個世界時,他的靈性是死的,不能與真神有聯繫。

 

耶穌說你必須要重生,人若不重生,便不能見到神的國,進神的國。但你一獲重生,你便馬上明白屬靈的事,與神有相交。且能進入神的國,一旦離開世界,靈魂便進入永恆的天國,與神永遠同在,(約3:16)

 

人怎樣重生呢?我們需要打開心門,讓聖靈在我們心裡光照,叫我們為罪為義自己責備自己。所謂重生,就是讓神的話語加上聖靈的動工,感動及光照我們的心,我們就會看到自己是何等敗壞及軟弱的人,當我們體會到神的愛及憐憫時就悔改接受祂,便立刻得到聖靈的重生。

 

第二種死是身體肉體的死亡。亞當夏娃吃了禁果後,雖並沒有立刻死亡,但死亡己開始在我們身上(Dying),是繼續不斷的死。人的一生有生老病死,人一生出來就走向死亡,聖經說人人必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

 

第三種死就是靈魂接受審判的「永死」。「永生」與「死亡」就是決定於我們的「相信」與「不信」。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信他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。(約3:16-18)

 

「死」雖是可怕,「死」確己成定局,正如聖經說「罪的工價乃是死」,但神的恩賜就是「永生」。主耶穌甘心樂意把自己的生命為我們代替了。祂是無罪的羔羊,代替我們的罪,被釘在十字架上, 祂為我們成就了救贖大功。只要我們相信祂,承認我們的不義,真心悔改,就必蒙恩得救。打開這綱站可听到詩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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