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主名的大能
奉主名的大能
張敬明述,陳敖趣蓮節錄
我出生在一個佛教的家庭,每達初一、十五都拜祭,吃齋及每晚上香。因為我相信é神û,拜祭可以得到é神û的保佑。
一九八二年我的朋友吸毒,在那種黑暗的生活裡面,得到上帝帶領有大大的改變。他邀請我到教會,我便在那時候真正找到神;敬拜真神得真福樂。
九七年賴牧師被請到聖何西宣道會領會,也在越華崇拜証道,我看到賴牧師很有神的恩典;不久後,賴牧師通知我們患了癌症,那時我開始有了疑問,我在想²為什麼他在分享時說,神給我們權柄趕鬼及按手醫治病人。為什麼這件事會發生在賴牧師身上?那時我很難接受,也不明白。但無論如何我都相信我們的神是信實的!
我的兩個兒子,一個九歲,一個十一歲。一天晚上,大兒子和小兒子同睡,但小兒子不願意因此吵起架了。我問大兒子為什麼不獨自下層睡覺,他便回答說他害怕;因為下午看電視節目,有些鬼怪之影像,當時,我安慰他,只用自己的聰明智慧,並沒有用神的話語教導他。
十五分鐘後,我從洗手間出來,經過他的房間,他叫我看他的手,肌肉在跳動,左手跳一下,右手接跳一下,後來看到左腳跳一下,右腳跳一下,覺得事情不妙,記起潘牧師講道,講到怎樣分別被鬼附及精神病,有些被鬼附的,有時是有肌肉跳動的現象;當時聯想到可能兒子身體有鬼怪上了身。這時候又記起賴牧師所講的,作神的兒女是有禱告之權柄的,便和太太一起跪在地上為兒子禱告。
然而,禱告之後,肌肉仍然在跳動,信心有點動搖,在這個時候又想起林牧師的教導,他說主耶穌在世上醫治病人,有時候也需要兩次的祈禱。那麼我們奉主耶穌的名祈禱兩次,三次也算不得什麼。又再次為兒子祈禱。這次我並沒有閉上眼睛,一直望兒子而肌肉仍然在跳動。太太在旁邊講了一句話,若真不好轉,便入醫院吧!
在作出這個決定之前,我對兒子說,我要再次為你祈禱,但祈禱之先,你先要向神認罪;看你心中有甚麼罪沒有,開聲向神認罪之後,我才為你祈禱。經祈禱及奉主耶穌的名把魔鬼趕出,我兒子的腳的肌肉此時再沒有跳動,手的肌肉也沒有跳動了。這個時候我連忙說哈利路亞感謝主!感謝主,奉主耶穌的名是充滿能力,祂已把魔鬼從我的兒子身上趕出了。
這件事,可以証明主耶穌的權柄真很大,又令我學到一個功課;不要依靠自己的聰明,要依靠神。這次賴牧師再次來到我們當中証道及分享他在病中之經歷,感謝主,賴牧師已得到神的醫治,賴牧師所遭遇到的疾病,我也曾打過問號,為什麼他這樣有信心也會有這樣的病發生在他身上?十分感謝神,這一次賴牧師來到,也解答了我心中的疑難。他所講的見証,我很受感動。他說這場病要他學的功課是順服,同時更感到事奉神還沒足夠,還要多多事奉神。任何事情的發生,都有神的美意在其中。我心中在此並祝賴牧師的家庭,誠如詩篇121:8所說的é你出你入,耶和
華要保護你,從今時直到永遠。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