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捨己的愛

August 29th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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賴建鵬   
 

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,仍舊是一粒。若是死了,就結出許多子粒來。(約翰福音第十二章24節)

  在二次大戰期間曾發生許多壯懷激烈的事件,其中有不少被拍成電影,搬上銀幕。在泰緬邊境的桂河大橋,曾有一個可歌可泣的真實故事:

  當時許多英軍戰俘被日軍強禁在集中營裏,每日被迫在叢林中修築橫跨桂河的鐵橋。時間久了,爭吵,打鬥,許多人性的黑暗面也開始赤裸裸的呈現出來。
   有一天,一把鐵鍬不見了,負責的日本軍官非常生氣,他斷定是有人偷了,為了防範以後再有類似的情形發生,他命令全部戰俘排成一列,要他們交出偷竊的人,否則就把他們全部都殺死。戰俘們都恐懼慌張,面面相覷。
   突然,有個人站了出來,軍官為了殺一儆百,拼命的打他,就這樣活活的把他打死。隊友們將屍體清理後,不久,他們再一次清點工具,出乎意外的,這一次竟然半把鐵鍬也沒有少,顯然地,是前一次的清點算錯了!
   這事對戰俘們的心靈產生了極大的震撼,他們因着這位無辜的人為挽救眾人而犧牲生命深受感動,漸漸地不再仇視,不再爭鬥,甚至開始彼此幫助,互相照顧。
   當同盟國勝利的消息傳來後,那些劫後餘生,骨瘦如柴的生還者齊列在迫害他們的日本軍官面前。但沒有人走去攻擊日本軍官,取而代之的是戰俘們一致的心聲:“沒有怨恨,不再殺戮,現在我們需要的是寬恕。”

  聖經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5節描述我們的救主耶穌:“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,為我們的罪孽壓傷。因祂受的刑罰,我們得平安;因祂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”

  神因愛我們,差祂的獨生兒子,道成肉身來到人間為我們釘十字架,在十字架上,我們看到公義和愛:罪的工價乃是死亡,神的恩賜就是永生,耶穌基督是無罪的,祂愛我們,甘心樂意代替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,承受我們的罪孽,使凡信靠祂的,罪蒙赦免,並獲得永生。當我們蒙恩得救後,也自然因着祂的大愛而寬恕得罪我們的人,正如祂赦免我們的罪一樣。(路加福音第九章51-56節)祂教導門徒︰
   第一,“人為朋友捨命,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”;
   其次,“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,就是我的朋友了”;
   最後,祂告訴門徒說︰“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,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。我乃稱你們為朋友。”(約翰福音第十五章13-15節)
   不久,主耶穌就為祂的這些朋友捨命在十字架上了。
  
   祂不僅待我們像朋友,且肯為我們這些常常背離真道的人捨命,而從來不背棄我們;祂稱我們為朋友,然後在我們還不認識祂的時候,祂就為我們捨命。經上說︰

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,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。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;為仁人死,或者有敢作的。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(羅馬書第五章6-8節)(賴建鵬)

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三二期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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