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欠債的心態去愛人
August 29th, 2009
賴建鵬 | |
「無論是希利尼人、化外人、聰明人、愚拙人,我都欠他們的債。」(羅馬書一章:14)
「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,要常以為虧欠,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」(羅馬書十三章:8) 我們白白的領受了主的愛後,就應遵從聖經的教導以欠債的心態去還這愛給別人。欠了人的債就當然要償還,對還未信主的人,我們是欠了他們的「福音債」,我們要愛他們,幫助他們也能早日相信耶穌得永生。 另 外一種我們要還的債,就是基督徒肢體之間的債。保羅教導我們要像欠了弟兄姊妹的債般用愛去償還。例如在教會裏,我發覺到自己欠了一位弟兄或姊妹一點關心, 那麼我便要開始關心他;看到弟兄姊妹辛勞的事奉,我們便應還他們一個鼓勵、一個欣賞的債;若有弟兄姊妹在病患中、在困苦中,我們便應還他們一個安慰和服事 的債。我們若以這種還債的心態去愛肢體,就能真正的使他們感受到真愛了。 聖 經中提到有一個律法師問主耶穌誰是他要愛的鄰舍?主耶穌就講了一個比喻來作答覆。衪說有一個人被強盜打傷後被丟在路旁,有祭司和利未人經過,看到他也不加 理會。後來有一位撒馬利亞人路過就上前扶助,為他治理傷處,還把他送到客店去,留下金錢要求店主幫助照料他。耶穌講完這比喻之後,就反問律法師這三個人當 中那一個才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?律法師答說是憐憫他的。主耶穌就說:「你去照樣行罷。」’行罷’就是行動。老是聽、老是講並沒有用。所以我們單單聽道 而沒有行道是死的。雅各書說:「有信心而沒有行為是死的」,正如有身體而沒有靈魂一樣。愛是行動,當你用主的愛去愛他人的時候,你便會領略到施比受更為有 褔的道理。用實際行動,用犧牲的愛,用愛自己的愛去與人分享及分擔,這才是真愛。 生活在冷漠的社會環境中,確然也會令我們漸漸也變得冷漠起來,不想去關心別人,但是當主的愛改變了我們之後,我們就不應再冷漠,讓基督豐盛的愛在我們的生命中流露出來吧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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